停学和开除
如果您的孩子面临停学或被开除,了解相关程序和孩子的权利非常重要。
学校是孩子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事情进展不顺利或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对于我们家长和所有相关人员来说,都会是一个充满压力和情绪化的时期。
学校和家长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共同努力,为残疾学生创造尽可能好的学习环境。如果学校对您的孩子有充分的了解,并采取有效的支持和策略,往往可以避免严重问题的发生。
以下信息涉及公立学校的程序。天主教学校和独立学校也有类似的程序。
支持学生的积极行为
学校有责任帮助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包括为他们的情绪健康和心理健康提供支持。
学校应以以下支持性方式应对学生的行为:
- 鼓励孩子留在学校
- 解决行为的根本原因,包括与您合作制定行为支持计划
- 考虑改变环境、教学方法或其他支持措施
- 为孩子和家庭提供支持
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因此必须充分了解孩子行为的原因。有挑战性的行为往往会被视为故意的不当行为,但其实它更应该被理解为一种表达特殊需要的方式。例如,患有自闭症的学生可能会发现,在没有支持的情况下,他们很难应对环境中突如其来的变化,因此可能会做出具有挑战性的反应,或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危险。
积极行为支持的重点是了解行为的目的,并以积极的方式传授新的技能来取而代之。
支持行为的合理调整
学校必须做出合理调整,以满足您孩子的个人需求,包括支持他们的行为。例如
- 关于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的视觉提醒和社交故事可以帮助您的孩子管理课堂常规和过渡。
- 如果您的孩子感到不知所措,适当的安静空间可以帮助他们平静下来
- 体育活动可以帮助您的孩子进行自我调节,从而能够坐在书桌前学习
帮助您的孩子在学校获得所需的支持
您可以随时要求成立学生支持小组 (SSG),以审查和更改您孩子在学校接受的支持。这可能包括制定行为支持计划。
如果您觉得学校不了解您孩子的支持需求,让教育部地区办事处参与进来,可以让他们以新的视角来看待问题。
入学率
您的孩子有权上全日制学校。除非有豁免权,否则他们必须从六岁开始上学,直到 17 岁。
您不应该因为行为问题或没有教育支持人员而被要求提前接孩子放学。除非有特殊的医疗原因,否则维多利亚州政府的政策要求所有儿童必须全日制在校学习。
正常出勤对于儿童感到与学校有联系并参与学习非常重要。学校必须为残疾学生和有辍学风险的学生提供支持。
停学和开除
停学和开除是严重的纪律处分措施,必须考虑替代措施。校长必须考虑已经做出的合理调整,以及可以帮助您的孩子改善在校行为的其他调整。这适用于所有残疾学生,并不取决于学校是否获得额外资金支持。
您的知情权和获得支持的权利
学校的 "学生参与政策 "规定了停学和开除的程序。学校必须向您提供有关该政策及相关程序的信息。
如果您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请要求学校向您解释。您还可以获得独立的建议和宣传支持,以帮助您和您的孩子完成这一过程。
在与学校的任何会面中,您有权让一名支持者与您在一起。他可以是您认识并信任的人,如朋友或家人、支持者或辩护人。应向您的支持者提供一份教育部支持者指南。
停学和开除的原因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学生可能会被停学或开除
- 做对自己或他人有危险的事
- 打破东西
- 偷东西
- 别说有人偷东西
- 持有或出售毒品、酒精或武器,或帮助他人持有或出售毒品、酒精或武器
- 不按工作人员说的做,这意味着会对他人造成危险
- 反复说或做让他人感觉不好或受到威胁的事
- 一贯不完成学校作业,导致其他人难以完成学校作业
这些行为可能发生在学校、上下学途中或学校活动中。
如果您的孩子被停学
停学是指学生被学校或班级停课一段时间。停学后,他们将返回学校或班级。
在考虑对学生实施停学时,校长必须考虑到对您孩子学习的干扰、他们的残疾情 况、家庭环境和教育需求。您应该得到一份给家长和看护人的停学信息。
必须提前告知您的孩子将被停学,如果是立即停学,则必须在停学时告知您。只有当您的孩子将自己或他人置于危险之中时,才会立即停课。
停学时间不得超过五天。一学年内,学生停学不得超过 15 天。
暂停时的支持
如果您的孩子被停学三天或三天以内,学校必须提供有意义的作业让您的孩子在家做。
如果您的孩子停学超过三天,学校必须提供《学生缺课学习计划》和《返校计划》。
校内停课是指学生留在校园内并接受监督,但不上课。根据学校和情况的不同,停课的形式也会不同。校内停学的程序相同,您也应收到相同的通知和文件。
如果您的孩子被停学,您可以要求召开一次学生支持小组会议,讨论行为支持策略,以便积极重返学校或班级,并防止再次停学。
如果您的孩子被学校开除
开除是指不再允许学生在学校就读。
只有当学生的行为严重到只有开除才能解决问题的地步时,才可将其开除。校长必须证明,学校已经首先尝试了其他所有可用的支持或行动来支持您孩子的行为。
未经教育部批准,校长不得开除 8 岁或 8 岁以下的学生。
行为与支持干预会议
在开除学生之前,校长必须安排一次行为和支持干预会议。这是一次非正式会议,让您和您的孩子与校长会面,讨论您孩子在学校的行为。
会议将讨论为支持您孩子的行为而做出的调整、如果您的孩子留在学校可能做出的其他调整,以及教育方案,包括如果您的孩子被开除的过渡计划。
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包括您、您的孩子、校长以及曾与您的孩子共事的工作人员。教育部也可能派人参加。最好在您的孩子被开除之前,而不是在做出决定之后,请一名辩护人与您一起参加这次会议。
会前
校长必须与您联系,告知您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应向您提供一份 "关于学校开除的家长和监护人信息 "文件,并酌情向您的孩子提供一份 "关于学校开除的学生信息 "文件。
校长必须告诉你:
- 参加会议的重要性
- 如果您或您的孩子无法出席,您可以选择一位被提名人代为出席
- 会议将讨论的内容
- 您可以带一名支持者
- 如果你不参加会议,可能会在没有听取你的意见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如果您无法出席会议,您可以提名其他人作为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在整个过程中,你的孩子应该有人支持他们。这个人可以是你、相关人员、支持人员或辩护人。
如有需要,校长还可以为您或您的孩子安排语言或澳语翻译。
在会议上
这是您听取并回应学校为何要开除您子女的机会,也是您提供您认为与该决定相关的任何信息的机会。
校长必须关注
- 您和孩子提供的所有信息
- 相关专业人员的建议
- 您孩子的行为及其他解决方法
- 您孩子的残疾、教育需求、年龄、家庭和社会环境
- 如果您的孩子被开除,他们的教育选择
校长还必须考虑到《维多利亚州人权与责任宪章》规定的法律义务。
会后
校长必须向您和您的孩子发送会议讨论要点或会议记录副本。在做出决定期间,学校应继续为您的孩子提供有意义的工作。
会议决定
如果您的孩子年满 9 岁或 9 岁以上,校长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告诉您他们的决定。如果您的孩子年龄在 8 岁或以下,则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且必须获得教育部的批准。
如果决定不开除您的孩子,则应安排一次学生支持小组会议,以计划任何额外的支持或调整,帮助您的孩子积极重返校园。
如果学校决定开除您的孩子,校长必须向您提供一份开除通知和开除上诉表。他们必须填写一份开除学籍报告,说明做出该决定的理由和所考虑的所有信息。如果您决定对该决定提出上诉,这是一份重要的参考文件。
对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您不满意开除孩子的决定,可以提出上诉。
在下列情况下,可对开除提出上诉
- 学生一直有行为问题,但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学校提供了行为支持
- 开除学生的理由不公平或带有歧视性
- 校长没有遵循驱逐程序
- 其他情有可原的情况
要提出上诉,您必须填写开除上诉表,并在收到开除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交给校长。在上诉过程中,学校应继续支持您和您的孩子。
上诉结果
教育部秘书或地区执行主任将决定是否支持或推翻上诉。他们会查看所有信息,并要求您解释为什么要对决定提出上诉。他们还将听取校长的意见。他们可能会要求开除审查小组提出建议,但不一定要遵照执行。
必须在收到校长提交的开除学籍申诉表后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教育局应在做出决定后两个工作日内与你联系,并提供书面决定和开除审查小组报告副本。
如果上诉决定是开除您的孩子,则应尽快制定过渡计划。
如果上诉决定不开除您的孩子,校长必须
- 根据与您和您的孩子共同制定的 "重返校园计划 "为您的孩子重新注册(如果该学校仍是您的首选学校)
- 从孩子的永久记录中删除任何开除记录
- 书面通知您孩子的记录已被修改
如果校长持续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并推翻了开除决定,他们可能会将此事提交给学生 安全与福利专家小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您子女的重新注册将被推迟,同时您应为子女安排有意义的工作,并更新学生缺课学习计划。
如果您认为开除和申诉程序不当,且无法与学校解决,您可以向教育部地区办公室、教育部中央办公室或维多利亚州监察员投诉。
您也可以拨打 ACD 支持热线 03 9800 7000 或 1800 654 013(地区),我们可以帮助您在学校为孩子争取权益。
转学
校长负责支持您的孩子在被开除后转到另一所学校。这应包括学生支持小组会议和行为支持计划。会议的重点应是共同努力,为您的孩子转学提供额外支持。
如果不可能转到另一所学校,校长必须支持您的孩子过渡到其他教育环境、培训或就业。在任何新的安排就绪之前,他们还应让您的孩子做一些有意义的工作。
实用链接
教育部学生行为政策
教育部停学政策
教育部开除政策
教育局学生参与政策
如果您的孩子被停学
如果您的孩子被学校开除
办公地点教育部